炎陵县新龙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龙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542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龙水电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炎陵县十都镇新龙村 |
建设单位 | 炎陵县新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炎陵县新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20万元在炎陵县十都镇新龙村建成一座中水头无调节式引水式径流水电站(新龙水电站)。发电站房所在地理坐标为E113°56′10″,N26°31′28″,拦河坝位于沔水支流小江河支流长岭河,坝址所在地理坐标为 E113°56′17″,N26°31′5″。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336m2,其中发电厂房及变电站占地面积约80m2,主体工程包括拦河坝1座,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7km2,设计坝高1.5m,坝长8m,为砌石坝;引水压力管道长850m,主管内径400mm,壁厚6mm;发电厂房布置2台斜击式水轮发电机组(1×125kw+1×75kw),包含操作室、值班室等;户外式升压站,占地6m×4m。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00kw(1×125kw+1×75kw),年平均发电量45万kwh,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7km2,多年平均流量0.152m³/s。取水许可证(取水(炎陵)字[2020] 第A0203号),电站于 2015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1月建成运行。本项目为小水电清理整改中需完善环评手续的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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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电站运行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目前采用旱厕收集后用于菜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营运过程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可知,在项目正常运行时,项目所有场界监测点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区域声环境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拦污栅打捞垃圾、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废机油。生活垃圾、打捞垃圾一起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废机油定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影响:小江河支流河道为自然流态,在不受人为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自然生态机制和动力驱动的水生生物演替十分缓慢,河流中的浮游生物、底栖动物和鱼类资源的种类、区系组成和分布均不会发生大的变化。本项目水电站自拦水坝到尾水口距离约920m ,本项目的建设会造成约920m的减水河段,水生生境进一步破碎化,对鱼类及其生境有一定影响,为改善现有阻隔影响,保持河道的连通性,维持一定流水河段,减缓不利影响。因此要求本水电站应采取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并加装生态流量监控设施,以维持下游河流生态系统运转,在完善生态措施后,基本可维持生态流量,河段水生生态系统总体上维持现状,因此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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