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开展专项行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为维护人民群众生态权益,全面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发展动力"主题服务活动,3月25日,县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为当地"生态立县、旅游强县"发展战略服务。
此次专项行动是将检察工作置身于地方"生态立县"的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全体干警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护航者和调解者。对毁林、滥伐盗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和违法捕猎珍稀动物、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挖砂石、滥渔、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从重从严打击;对违法发放采伐许可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加大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力度,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协调和解、检察建议以及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多种法律途径,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履行法定职责,督促危害环境公益的企业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及时恢复生态环境;开展"保护生态,你我有责"的主题检察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加快该县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打造天蓝、山清、水秀、土固的安居乐业福地。
[责编:廖常书 校稿:邹 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