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首次面向社会征集女兵方案已出台
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会议召开后,最受人们关注的是与往年相比,今年女兵征集方式实施重大改革,即打破了以往推荐报名征集方式,推行面向全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制度。我县也出现了广大有志女青年纷纷询问征集女兵方案的景象和踊跃报名应征的热潮。株洲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于发布了公开征集女兵公告。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公开征集女兵公告
根据***、中央军委《2009年冬季征兵命令》,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女兵,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数量:今年全市面向社会共征集女兵100名。
二、征集对象:1.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原籍是湖南的外省高校毕业生);2.本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含外省籍在校学生);3.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三、征集条件:1.年龄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岁至19岁。2.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身高不低于,左眼视力不低于4.5,右眼视力大学毕业和在校生不低于4.6、高中毕业生不低于4.7。3.政治条件。符合《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
四、征集程序:1.组织报名和初审、初检;2.组织体检并根据国防部《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对应征青年身体素质、学历、政治面貌及年龄等进行综合评定;3.对应征青年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意志品质、才艺专长等进行面试查考;4.组织政审;5.按综合评定分数高低排序依次定兵批准入伍。
五、报名办法:20日内,大学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和《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口原籍,在校大学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学校证明到学校所在地,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超过规定时限的,除持有预征对象登记表的应届女大学毕业生外,一律不予受理。报名时请交一寸同底彩色近照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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