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五举措深化法治扶贫助推脱贫攻坚
扶贫先扶智,扶智需依法,自脱贫攻坚工作以来,赫章县司法局始终牢记使命,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切实把法治扶贫作为重要工作来部署、来安排、来落实,着重在依法控辍保学、村规民约合法性体检、打击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等方面下实功、出实绩、见成效,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有力助推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以编印控辍保学操作指引为抓手,助推法治教育扶贫。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实效,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问题。赫章县司法局联合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广东雄远律师事务所、赫章县教育科技局共同组织了10余名专业律师团队,经过3次修改,最终编印了《赫章县义务教育阶段依法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引》。该“操作指引”为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提供了一套可操作性强、依法控辍保学的操作方法和步骤,有效督促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监护人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以对村规民约进行法治体检为契机,助推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针对部分村规民约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存在封建迷信、不符合时代发展的主题、擅自增加或限制村民权利义务等问题,赫章县司法局联合赫章县民政局等单位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全县各村(居)依照法定程序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以村规民约的形式进一步杜绝农村早婚早育、拒绝赡养老人、遗弃未成年子女、放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从事迷信活动、***、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村居安定团结、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为脱贫攻坚工作铺就法治轨道。
以严厉打击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违法犯罪行为为手段,弘扬传统美德。“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针对在我县开展脱贫攻坚战略和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存在部分子女居住在安全住房内,而让自己的父母居住在条件简陋的危旧房中,或有意将被赡养人明确给不具备赡养条件的共同赡养人承担赡养义务等形式套取政府扶贫救助资金等违法行为。赫章县司法局联合赫章县人民法院、赫章县人民检察院、赫章县公安局共同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赡养人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列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敦促赡养人立即停止拒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的行为,积极主动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助推弘扬赡养老人的中华传统美德。
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阵地,夯实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乡村处于国家治理体系的最基层,是社会的终端和末梢,只有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才能夯实法治社会的根基,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为此,赫章县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要求,切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2019年,赫章县共申报了3个村作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累计投入60余万元,专门用于民主法治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营造人人尊法守法、事事找法用法、干部带头依法的法治氛围,提高村民的安全感,降低村民违法犯罪率,努力打造是法治可信赖、权利可保障、义务须履行、道德应遵守,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乡村,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以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切入点,提升困难群众法治获得感。今年以来,赫章县司法局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到应援尽援,解决了困难群众无钱打官司及打官司难的问题。开通“绿色通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三优先”制度,实行***服务,帮助申请减、免、缓收诉讼费等形式,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切实提升困难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今年以来,全县受理指派民事、刑事和公证法律援助案件共计171件,为困难群众节省诉讼成本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