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四举措打好饮水安全保卫战
近年来,赫章县注重隐患排查、争取资金支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重点整治,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为打赢“碧水保卫战”夯实坚实基础。
上下联动查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组建4个饮用水源问题排查工作小组,开展拉网式饮用水源问题排查工作,做到排查隐患无死角。一是核实已划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是否符合划分新规范。核查30个已划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其中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4个,乡镇级26个。二是排查未划保护区但达到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提供饮用水源点名单,结合反馈“农村饮水工程清单”逐一排查核实,共排查饮用水源点574个,经排查,除已划保护以外新增达到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27个。三是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周边环境问题。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问题清单,现场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源57个,其中县级4个,乡镇级及农村53个。
争取支持获资金。针对水源周边存在的环境问题及隐患,明确专人,编制项目整改实施方案,申请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共投入集中式饮用水源整改资金7***0.36万元。一是获得中央资金2400万元,其中国家下达100万元,编制整改实施方案成功入国家项目库,争取中央资金2300万元。二是获得省级资金828万元,其中饮用水源整改奖补资金668万元,下达整治资金160万元。三是以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为契机,完成县城饮用水源整改,县级投入整改资金4412.36万元,主要用于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拆除违规项目及复土复绿等。
健全机制压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一是成立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生态环境部门,全面统筹饮用水源地攻坚专项行动。二是制定《赫章县县级饮用水源整治方案》《赫章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规定完成时限,从上至下压实工作职责。三是召开常务会议安排部署3次,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工作方案5次,调度会议7次,听取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到现场督察,按照工作开展情况一张表调度,推进进展情况周调度、重点任务实行天调度机制,按时高质量落实饮用水源整治工作任务。
重点整治见实效。强化重点整治任务落实,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整治53个,其中县级4个,乡镇级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49个。一是进一步规范保护区划分。调整不规范保护区5个,其中县级1个,乡镇级4个;新增划分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1个;取消达不到取水标准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1个。二是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防护隔离网38362米、隔离墙(宣传墙)995米、标识标牌(含警示牌和宣传牌)1245块;建成县级饮用水源周边污水处理站5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612座;配套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包括垃圾车15辆、垃圾斗70个、垃圾桶2056个;建成县级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3座,安装自动监测设备4套,安装取水口视频3套,对水质进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三是消除周边环境污染源。县级饮用水源拆除一级保护区内砖厂项目1个,16栋房屋含23户住户,全部作复土绿化;取缔周边旅游开发项目1个,拆除酒店、游乐场、停车场等旅游设施,全部复土复绿;流转水源周边耕地全部绿化;乡镇级饮用水源拆除保护区污染源12个,包括工业源1个,畜禽养殖4个,水产养殖3个,经营性山庄1个,公共厕所等其它污染源4个,为人民群众饮用水提供安全保障。全县4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及已划保护区2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