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深入推进城市民族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罗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边远地区少数民族人口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增加。威宁在民族就业、医疗、教育、住房、法律等公共服务方面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了城市民族工作发展。
及时调整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全县民族团结发展,根据各有关部门人员调整变化的实际,县人民政府及时调整了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并解决了涉及民族工作的一些疑难、重大问题。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与信访、公安、国保等部门联系,互通情况,对产生的民族矛盾和纠纷进行排查,化解矛盾。
健全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制度。办事处成立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中心都有一名以上能说彝语和苗语的少数民族干部,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进行宣讲,并对不能熟练掌握汉语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语言服务。
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大了优惠证的发放、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劳动部门加强对少数民族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就业职位。在鼓励外来投资及经商的优惠政策上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营户一视同仁,极大地调动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
完善民族工作规章制度。在少数民族人数较多、相对集中的社区,建立了民族工作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规,遵纪守法,爱国爱教;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搞好民族团结,促进多民族事业共同发展。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推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人士作为居民代表,选举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人士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等。
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以“部门主动、社会联动、齐抓共管”为工作思路,把维护少数民族权益作为开展工作切入点。落实惠民政策,建立社区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联系制度,进行造册登记,并与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局、海边社区、六桥社区等加强对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为困难户提供就业、医疗、住房、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使创建活动更加便民、利民、惠民。
建立协调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涉及民族方面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制定具体评价标准,加强对当前民族关系趋势的预测,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可能会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及时提出了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