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半年沈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294亿元
7月1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上半年沈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29.4亿元,同比增长7%,顺利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7.2亿元,增长4.6%。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60.5亿元,同比增长20.2%,教育、农业、社保、医疗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收入组织提高收入质量
上半年,沈阳加强收入分析调度,结合各项经济发展指标对汽车、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税种深入开展横、纵向对比分析,大力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实时***收入预算执行的序时进度,按月、按旬统计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协调各部门、各地区依法征收、均衡入库。督促各地区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比,确保财政收入质量。调整并公开《2014年沈阳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强对纳税大户企业的联系协调,促进税收增收。
保障改善民生增进百姓福祉
上半年,沈阳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标准平均提高10%政策,筹集财政补助资金47.8亿元,确保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医改各项提标工作,支持市属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学科建设。
及时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发挥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积极作用,保障就业稳定。拨付资金3.7亿元,确保13.4万户城乡困难群众两节临时救助、2.1万名高龄老人补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政策待遇落实。提高全市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及农村五保等生活补助标准。支持百所幼儿园、300所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推动市少儿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会馆、老年大学项目启动。安排资金7.25亿元,推动各区县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筹措资金5.6亿元,落实国家成品油补贴政策。支持“为城乡居民办实事”工作扎实推进。
深化财源建设助推经济发展
上半年,沈阳健全完善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国有担保企业绩效评价及薪酬管理办法,促进国有担保企业健康发展。继续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新增担保规模21.4亿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拨付粮食直补资金7.1亿元保证春耕备耕,全面开展种粮大户补贴试点,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新型农业规模经营等各项农村改革,继续扶持农产品加工重大项目。研究支持我市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支持服务业加速发展。支持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公交都市建设、道路养护、城市绿化、环境治理等,优化城市环境。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资金统筹调剂力度,支持各地区发展建设,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推动节能减排优化城乡环境
上半年,沈阳市本级投入财政资金69.8亿元,推动沈阳北站北广场改造、沈阳南站、迎宾路高架桥、谟家堡跨三环桥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二环快速路、沈阜开发大道和地铁9、10号线环线建设。保障30条街巷路整修、10处市民休闲广场全部开工。支持城市绿化、百里运河景观提升工程,保障城市基础设施良好运行。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实施青山、蓝天、碧水工程,推动辽河、浑河、白塔堡河、棋盘山秀湖环境治理和卧龙湖生态区环境保护,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推进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顺利实施。
推进财税改革增强发展动力
上半年,沈阳推进营改增改革和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扩围政策,稳步实施乡级国库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扎实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继续开展财政专户和国库挂账资金清理工作。会同各市直单位做好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加强投融资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举债审批和土地融资规模卡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政府债务,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财政财务监管,加快采购资金拨付进度,推进市本级公物仓建设,继续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预决算管理,印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决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沈阳日报记者孙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