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非国有物业减免租金奖补方案的通知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
《深圳市宝安区非国有物业减免租金奖补方案》(以下简称《奖补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各街道办即日起开始受理非国有物业减租申请材料(详见《奖补方案》)并于7月29日截止受理。
二、请各街道办于8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审核后,将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的符合补贴条件的股份合作公司、除股份合作公司以外的其他非国有物业业主申请材料分别汇总报送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报送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核,并商区财政局确定补贴标准及金额等。
四、区财政局根据确定的补贴标准在2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合作公司减租补贴资金安排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除股份合作公司以外的减租补贴资金安排至各街道办。
五、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在补贴资金下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手续。于8月23日前将补贴结果报送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股份合作公司减租补贴结果,各街道办负责提供除股份合作公司以外减租补贴结果。补贴结果佐证材料包括:
(一)已补贴的公司和金额名单汇总表盖章版(与会议纪要中补贴金额一致)。
(二)支付凭证。
(三)同意补贴范围及金额的会议纪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纪要、各街道办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非国有物业减免租金奖补方案
宝安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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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非国有物业减免租金奖补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