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办理ETC的补充公告
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7号)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ETC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交财〔2019〕25号),市政府于7月19日印发了《威海市加快推进ETC应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了ETC推广发行工作。因本轮免费政策即将到期,各级政府决定联合发行机构和发行合作银行,为没有安装ETC的车主统一办理ETC设备。由于部分车主没有看到前期张贴的公告,对统一办理的方式也不认可,在此进行说明如下:
1.已经统一办理ETC设备的车主,工作人员在清点完设备后会与车主进行联系,确认车主是否接受使用。愿意接受的车主,工作人员会分批次尽快发放;不愿意接受的车主,可以告知工作人员或联系发行机构予以注销。
2.尚未统一办理ETC设备的车主,将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确认的方式征询办理意愿,也可自行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在统一办理过程中给广大车主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解决的问题,请拨打发行企业和发行合作银行的服务电话。
山东高速集团威海分公司:95011,5588609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威海分公司:4007907979,5289937
威海工商银行:5213334
威海建设银行:5217859,5208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