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出台十二条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快推动地方经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增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市国税局研究出台了十二条具体措施。
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发挥国税职能,服务于转方式调结构的大局,是国税部门的一项艰巨任务,也是实现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市国税局出台的十二条措施主要从四个方面加以制定。
紧紧围绕泰安财源建设,保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把组织税收收入的过程变成服务经济发展的过程,把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增效益的成果体现到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上来,努力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落实“领导包片、部门包点”的收入督导机制,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加快推进税源监控一体化建设,落实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及时调整更新税源建设思路,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培植壮大税源的根本措施;注重税收增长速度、结构、质量与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快由偏重总量扩张向结构优化转变,向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要税源;促进全市税收增长的动力逐渐由投资拉动为主向消费拉动为主转变,税收增长的重心逐渐由能源原材料行业向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转移,进一步巩固税收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基础;加快由偏重粗放发展向集约化发展转变,切实把发展方式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上来,向质量和效益要税源;加快由偏重传统税源向依靠多元化税源转变,向拓展发展空间要税源,努力形成高点定位、多点支撑、重点带动的现代税源发展战略。
全面落实税收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调结构、转方式的作用。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把发展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多种所有制经济、外向型经济和集群经济作为培植壮大税源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进全市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落实好增值税转型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重点支持全市技改项目,突出对煤炭、钢铁、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领域进行高端化、高新化改造,加快泰安市八大主导产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用好用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全市做大做强输变电设备、非金属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强化税收政策的产业导向功能,积极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农产品初加工企业以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企业的发展;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加快审批审核进度,提高退税效率和质量,抓住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的政策机遇,培育、扶持、发展一批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出口品牌,利用有利政策和时机支持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壮大;加大“走出去”企业的服务力度,努力维护全市企业在投资国的税收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加大政策评估的力度,用足用好各项税收政策,使税收政策更能有效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深入推进依法治税,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牢固树立税收法治观念,全面加强法制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税收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继续做好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统一安排重点税源企业的税务检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的税收法治意识。
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认真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体系、机制和制度创新,努力打造“真诚”服务品牌和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完善纳税服务制度,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以及全员服务、全程服务、全天候服务、全职能服务理念。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内控预防体系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国税部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