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蓬溪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监督中心的通知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转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模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根据《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遂宁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监督中心的通知》(遂卫办发〔2018〕28号)文件要求,有效整合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信息管理、医疗服务等专业资源,经研究决定,成立蓬溪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监督中心(以下简称“指导监督中心”),与蓬溪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合暑办公,承担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考核、监督等工作。成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主 任:刘定勇 县卫计局副局长
副主任:杨建红 县疾控中心主任
陈青松 县妇计中心主任
马国印 县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王祖成 县卫计局疾控股股长
杨 林 县卫计局基妇股股长
梁 波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杨 芳 县妇计中心副主任
黄远志 县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段 刚 蓬溪康宁精神病医院院长
李 丽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指导监督中心设立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设办公室,李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抽调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县卫生计生执法大队、蓬溪康宁精神病医院等单位派人员参与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蓬溪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监督中心在县卫计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一、 负责拟定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二、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调研和政策咨询,提供相关政策建议,做好决策支撑。
三、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和监督评估。
四、承担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数据收集、报送、分析等信息管理工作。
五、完成上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监督中心和县卫计局交办的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