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沈北新区财落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按照中共沈北新区法制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财落街道认真深入开展法治建设专项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将法治建设纳入财落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综合考核体系中,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今年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讲座内容包括疫情防控、民法典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高质量完成对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并于今年上半年举办法治能力测试1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完成2019年度年终述法活动,同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对辖区范围内法治建设进行定期检查和督查,切实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一是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前全部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查中充分发挥作用,不存在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况。在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方面,前期全部履行法治审核程序,不存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合法仍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从事法制审核工作人员2名。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逐步落实。经过开庭的案件均由单位行政负责人及专业律师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表明我街道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的意思逐步提高。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法治政府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目前来看,法治政府的理念尚未在街道尚未形成普遍的共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思想认识上,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习惯于以执法者、领导者自居,认为“我就是法”,“权大于法”, 依法行政变成了依言行政,依上级领导的意图行政; 有的人认为法律是管理的 “工具”,加强法治就是加强管理,就是治“老百姓”;有些领导同志处理矛盾和问题习惯于凭经验,不懂得依法解决。
三、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对策
1.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党工委会议、街道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2.进一步提升行政能力。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在基层,大量的行政执法行为发生在基层,行政争议也主要集中在基层。建议高度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落实规范化建设的各项任务,切实解决机构、人员、经费、办案条件等突出问题,确保有人力、有能力开展工作。
3、进一步指导监督行政机关提高执法质量,减少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健全程序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质量,减少和避免行政争议发生。一是在作出具体决策时,努力体现依法、科学、民主的要求,保证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防止因具体决策不当而引发行政争议。二是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要注意按照依法、公开、公正的要求,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三是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化解行政争议的责任,主动做好工作,尽量减少和避免矛盾发生。同时,各级行政机关应提高对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共同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高办案效率,达到依法行政的目的。
沈北新区财落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