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部署落实横溪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方案制定和工作部署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横溪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完成具体方案制定和工作动员部署;同时,结合重点保障措施,制定工作任务清单,落实专人负责,对照两个方面突出问题和三个环节重大风险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年度各项任务。
二、信息报送时间节点
(一)各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各相关企业认真对照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填写《江宁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自查自纠对照表(企业层面)》(***1),分别于3月、6月、9月3日前在市应急管理“181”平台填报(填报操作办法另行通知),并将盖章版报送街道安委办。
(二)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照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填写《江宁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自查自纠对照表(政府层面)》(***2),分别于3月、6月、9月10日前在市应急管理“181”平台填报(填报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三)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照重点保障措施,填写《江宁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情况表》(***3),分别于3月、6月、9月10日前在市应急管理“181”平台填报(填报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四)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季度推进情况,梳理发现的典型经验和突出问题,形成季度总结文字材料,分别于3月、6月、9月10日前报送街道安委办。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任务落实。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靠前、担当作为,扎实推进突出问题、重大风险的自查整改和年度目标任务的推动落实。根据集中治理进度安排,适时组织督促、指导、检查,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本领域推进情况,强化***督办,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对排查出的问题和年度目标任务,要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等“五落实”要求落实到位,形成闭环管理。请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于3月3日前,完成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的自查自纠,填报***2,将电子版和盖章PDF版一同报送街道安委办。
(二)强化问效问责。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突出针对性、专业性、精准性措施,着力建立健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持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治理全过程,充分运用区应急管理“181”平台,完善进度报送和任务闭环。街道安委办将进一步加强集中治理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加强对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营造集中治理宣传氛围,深入发掘各级各部门亮点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在单位内部和主流媒体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宣传活动,包含但不限于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在企业内部、户外大屏、加油站、居民区进行展示等,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区安委办将进一步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1、江宁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自查自纠对照表(企业层面)
2、江宁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自查自纠对照表(政府层面)
3、江宁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情况表
横溪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