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宁(浦口区)拟征公告〔2022〕5号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宁(浦口区)拟征公告〔2022〕5号
桥林街道林东社区、石碛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19〕119号),拟征收地块拟用于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建设,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桥林街道林东村西埂组,桥林街道石碛社区下滩组、平山组、杜家组、胜利组、山根组,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新星大道,南至规划滨江大道,西至石碛河,北至浦乌公路(详见附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3月2日,由桥林街道办事处,赴上述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抢栽抢种;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办理入户或分户;
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如遇政策调整,按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