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组织党委召开学习贯彻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暨七一表彰会议
6月30日下午,市社会组织党委在龙湖宾馆召开学习贯彻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暨“七一”表彰会议,会议邀请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曾爱东就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作辅导报告,邀请邹仰松副教授作***法治思想专题辅导。会议向获得市社会组织党委表彰的15家先进基层党组织、25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牌匾和证书,向获得2022年度汕头市基层党建特色品牌的社会组织党支部颁发牌匾。市民政局副局长、市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刘勤裕参加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市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胡进辉主持会议,市级各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近100人参加会议。
近年来,市社会组织党委不断加强政治引领,全面推进党建入章,持续扩大“两个覆盖”,加强两支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组织领域党建工作制度,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切实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我市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很好地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抢险救灾、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重大任务中众心成城;在公益慈善、扶危济困、助老扶残的爱心事业中当仁不让;在基层治理、创文提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城市建设中满腔热情,涌现出不少先进典型和优秀品牌,为汕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市级各社会组织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不断提升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运作水平。一要加强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正确认识社会组织党支部在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发挥党支部在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大额开支的审核把关作用,要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示范作用,团结凝聚群众,推动健康发展。二要加强法治建设。要自觉加强对社会组织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加强内部治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组织架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等,让社会组织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三要提升自治能力。要加强理事会建设,提升社会组织自身的自治能力,建立健全建强社会组织秘书团队,要转变“等、靠、要”的思想,守正创新,提升自身造血能力,让社会组织持续迸发生命力。四要持续参与社会建设。要切实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特点,在“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之路上,找好切入点,做出真实效,为我市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格局提供社会组织的力量,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展现社会组织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