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食用农副产品、速冻食品加工搬迁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盛路南侧、创业大道北侧、展帆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广运农业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随着公司市场的开拓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公司现有项目生产场地已不能满足生产需求,为此广运农业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拟将生产地点从高港高新区创业大道310号搬迁至高港高新区永盛路南侧、创业大道北侧、展帆路西侧,租赁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现有厂房约5681.28m²,并拟投资5000万元建设年产2万吨食用农副产品、速冻食品加工搬迁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为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投资1000万元,建成后生产能力为食用农副产品加工1000t/a、速冻食品加工10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油炸、炒制、焯烫工序产生的油烟、非甲烷总烃、天然气燃烧废气;蒸煮、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物料异味;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危废暂存间少量废气。 项目油炸、炒制、焯烫工序产生的油烟、非甲烷总烃、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蒸煮、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物料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合并经1套“水喷淋+低温等离子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6m高1#排气筒排放;其中烟尘、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浓度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达《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中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改造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能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臭气浓度标准要求,油烟有组织排放浓度能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能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SZDB/Z254-2017)中非甲烷总烃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烧,燃烧过程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浓度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达《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中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改造要求,通过1根15m高2#排气筒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 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废气产生。应排放量较少,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其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污染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980t/a,经三级隔油沉淀池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经化粪池收集的960t/a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经盘头中沟排入长江,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运转噪声,工作时声级在75~85dB(A)左右,通过隔声、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地南侧门面房和项目地东南侧许庄中心幼儿园声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浮油、废蔬菜、食用菌、废包装材料、废油、油脂、沉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喷淋塔废液、废导热油、生活垃圾等产生。其中喷淋塔废液、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和废润滑油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浮油、废蔬菜、食用菌、废包装材料、废油、油脂、沉渣为一般工业固废。废蔬菜、废食用菌、沉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无害化处理;废包装材料出售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浮油、废油、油脂出售餐厨废油回收单位。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