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人人有责蓬莱区农业农村局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全区广大农民朋友:
你们好!
我区小麦已进入收获期,夏收期间是秸秆禁烧工作的关键时期。在此,烟台市蓬莱区农业农村局温馨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要注意做好麦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
一、什么是秸秆禁烧?
秸秆是成熟农作物茎叶部分的总称,通常指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菜、棉花等粗粮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秸秆禁烧就是指农民将农作物秸秆用火烧毁的一种行为,因为秸秆焚烧的害处很多,所以我们通常是禁止秸秆焚烧行为的。
二、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
No.1 造成大气污染
农作物秸秆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特别是刚收割的秸秆尚未干透,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
No.2 危害人体健康
秸秆焚烧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物、光化学氧化剂和悬浮颗粒等物质。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秸秆焚烧区域、时段均相对集中,大量烟雾对中老年和儿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造成很大影响。
No.3 影响交通安全
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No.4 引发火灾
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导致火烧连营,一旦引发大火,往往难以控制,造成经济损失。尤其是在山林附近,引发山林大火后果不堪设想。
No.5破坏土壤结构
秸秆焚烧也入地三分,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田间焚烧秸秆破坏了这套生物系统的平衡,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加重了土壤板结,破坏了地力,加剧了干旱,农作物的生长因而受到影响。
三、秸秆焚烧狠抓严惩
1.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条第2项的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禁烧秸秆
人人有责
在此,我们倡议:
●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不乱堆乱放秸秆。
●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要人人参与、全民行动,从我做起,坚决抵制焚烧垃圾和秸秆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