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佛山市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会的通知
为了加快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连维良副主任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个着力”的最新部署,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鼓励不良信息主体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市发展改革局定于举办信用修复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信用修复的重要意义
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工作,是全面加强诚信建设的根本性措施,有利于提高诚信意识,有利于丰富信用修复渠道,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措施有效落地,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推诿惩戒大格局。实际上,对失信人进行惩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核心是督促当事人改正。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就是为了在被惩戒对象深刻认识错误并切实改正错误的基础上,给予其谅解。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程序及时停止公示其失信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加强对黑名单和重点关注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涉嫌严重失信个人开展教育培训,是引导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提升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失信法定代表人及涉嫌严重失信个人及时纠正失信行为的有效举措。
二、培训对象
(一)被纳入国家“黑名单”在运营失信企业;
(二)被纳入佛山本地“黑名单”在运营失信企业;
(三)信用佛山网和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双公示”栏目上公示存在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公示有效期内);
(四)对合规性及信用风险管理有需求的企业。
三、报名途径
相关企业可填写***《信用修复培训报名表》向主管部门报名。(报名邮箱:ligaozhi0919@163.com)
四、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3日上午10:00。
五、培训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17:00
会议地点:佛山新城中欧中心(岭南大道南2号)G栋2楼月季厅
六、其他事宜
此次培训为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
***:1.信用修复培训报名表
2.信用修复承诺书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2日
(联系人:李高志,联系电话:2283109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