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快速联动佛山首宗涉疫妨害公务案审结宣判
佛山市顺德区“公检法”三大机关快速联动,快侦快诉快判佛山首宗涉疫妨害公务案,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月19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案公开审理宣判。据了解,这是佛山市公开审理宣判的首宗涉疫妨害公务案件。
案件回顾
1月26日19时许,被告人陈某某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准备乘坐公交车,期间因未按规定戴口罩与司机发生纠纷。陈某某不听劝阻并用手掐司机脖子,先后两次强行拔掉公交车的车钥匙扔在车内,司机于是报警求助。警务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陈某某情绪激动,不配合执法工作,谩骂、推拉警务人员,向警务人员吐口水,甚至用手机打伤其中一人脸部。
“公检法”快速联动,24天审结宣判
案件发生后,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迅速立案侦查。1月27日,陈某某被顺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5日,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顺德区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陈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于2月10日向顺德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月11日,顺德区检察院依法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月19日,顺德区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在疫情防控期间,佛山市顺德区“公检法”三大机关快速联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办理涉疫情防控案件,为疫情防控筑起坚实法治屏障。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要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110”举报。对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处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