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黄荣耀丰裕农庄经营者)
黄荣耀(身份证号码:4406***********497,丰裕农庄的经营者,经营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大桥明泰化工对面):
我局查处黄荣耀经营的丰裕农庄(无营业执照)拖欠蒋首才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293号)。
经查,黄荣耀经营的丰裕农庄在工资支付方面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存在拖欠蒋首才2019年9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工资的行为。我局于2020年12月28日以现场张贴、邮寄、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你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293号),责令你在收到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蒋首才2019年9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工资,你至今仍拒不改正,也未说明理由。以上事实有《调查笔录》、《微信转账记录》、《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293号)以及网上公告等证据证明。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及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粤人社函[2012]2598号)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你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293号)且涉案劳动者人数不足5人的,构成情节较轻的情形。我局决定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对你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特告知你,如对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请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书面提出陈述和申辨;如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7-27720586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路36号
邮编:528308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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