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首创全省村一级社矫工作站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会体制综合改革的深入开展,杏坛镇在全省首创“村一级社矫工作站”,就近统筹开展社矫人员的报到及帮扶工作,方便社矫人员配合开展矫治。
这一经验也将在顺德得到推广,到2014年上半年,顺德将在十镇街全面推行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的试点,每个镇街都将挑选1至2个条件合适的村居,建立该工作站,并适时全面铺开该项工作。
不出村就能接受社矫监管
顺德的社区矫正工作自2010年开始,目前的工作网络停留在区、镇两级,主要由镇司法所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摸底登记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工作;定期对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劳动,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回访,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存、生活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等。
这看似简单,但实际上,这对于基层司法所来说,却是一个大难题。以杏坛为例,杏坛镇司法所现有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1名,除了负责全镇68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扶等工作外,日常还要兼顾综治维稳的部分工作,任务繁重。
“在没有进行试点之前,社区矫正对象都必须到镇司法所签到、做思想汇报、参加公益活动等。”杏坛镇司法所所长黄健昌说,对于社区矫正对象,镇里的工作人员只是从他的材料上了解这个人,并不能够非常深入透彻地把握好矫正对象的心理动向。部分社矫对象对参与学习、公益活动也并不积极。
为此,2012年开始,杏坛开始探索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的构建和运行,去年8月3日,杏坛镇以麦村为试点,挂牌成立了全省首个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主要依托村级行政服务站建立,办公室设在服务站内,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司法所与村级工作站保持互相沟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无缝衔接、人性化管理和帮扶。
黄健昌表示,村级工作站主要协助司法所对辖区内社矫对象实施日常监督,掌握对象情况;开展社区服务,增强对象的社会责任和悔罪意识;开展法制教育,增强社矫对象的法律意识等。“可由村居接管的项目都放到村里来。”
村级站点的最大优势就是能够充分调动村居治保队力量,发挥就近管理和熟悉本村人情况等优势,对社矫对象进行有效的日常***监督,真正做到看得住、控得牢,防止和减少了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
“对于社矫对象也得到了更多的便利与尊重。”他说,村级工作站的建立,能为社矫对象提供一站式就近报到、提交请假申请等各种便利,让他们不出村就能接受社矫监管,极大方便了社矫对象,降低了他们的抵触情绪,有效提升矫正质量。
在麦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内,杏坛特地引入了社工。社工根据每个社矫对象的特点为他们准备了“心灵鸡汤”。
截至今年10月,麦村社矫工作站共组织社区服务17次,社矫对象参与人数共63人次。
明年全区推广麦村经验
截至今年10月,麦村社区矫正工作站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名,现管人员1名,其余4人顺利回归社会,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总体情况良好。目前,已解除社区矫正的4人经过矫正,不劳而获的错误观念已转变,均有稳定的工作。今年7月,杏坛已在雁园、桑麻、马东、南朗建立了第二批试点工作站,以逐步形成全方位的村级网络。
顺德区司法局副局长冯炳全表示,成立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将社矫工作网络向村、社区一级纵深延伸,完善“区-镇-村”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将极大方便矫正对象日常报到及帮扶工作的开展,对提升矫正工作质量,减少社矫人员重新犯罪发挥积极作用。
冯炳全说,顺德行政服务职能已延伸到了村居一级,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方面的一项重要职能,服务的对象与方式都比较特殊。当前,在顺德接受社区矫正的对象有710人,每个镇街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而每个司法所的社矫工作人员仅有1至2人。在村居设立工作站,承担对他们的帮扶教育、心理矫正,协助司法所进行日常监督等部分工作职能,既便于社区矫正对象履行日常义务,又有利于司法行政部门掌握其日常动态,是顺德行政服务职能延伸到村居一级的具体体现。下一阶段将进一步科学界定、合理区分村级社矫工作站和镇司法所的职责划分、工作衔接,充分发挥工作站的特点。同时,对工作站人员的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确保社矫工作落到实处。“到2014年上半年,我们将在十镇街全面推广麦村经验,进行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的试点,每个镇街都将挑选1至2个条件合适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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