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杏坛镇东村村陇西小组老人活动综合楼备案前公示
事项名称 | 杏坛镇东村村陇西小组老人活动综合楼 | |||
申报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
建设地点 | 杏坛镇东村村陇西小组 | 建设期限 | 15个月 | |
总投资 | 195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解决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该项目占地面积676平方米,建筑面积1784平方米,建设4层,主要为东村村陇西小组老人康乐活动场所,设有***室、曲艺社、健身室等。 | |||
业务科(股)室 | 投资服务科 | 联系电话 | 27388426 | |
电子邮箱 | chenjr8@shunde.gov.cn | 邮政编码 | 528325 | |
邮政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
本公示的期限为二○一六年五月十二日至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立项审批内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项目立项审批内容有其他意见和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二○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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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投资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立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对应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事项(按公示的事项名称填写) | |
反馈人的信息 | |
姓 名: | 性 别: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联系地址: | |
反馈意见 | |
(可附页) | |
说明: 1、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局正确查找到有关公示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2、反馈意见需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 3、对于申请听证的,我局将根据反馈意见情况依法确定是否需要举行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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