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与郴州(湘赣边革命老区)结对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据《方案》,佛山市与郴州市(湘赣边革命老区)结对,开展对口合作、共谋发展,期限为2022年至2030年。
按照***批准的《“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此次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地区部分城市建立结对关系,是根据革命老区重点城市特色资源、产业基础,以及与东部城市间既有协作、合作、交流等情况而确定的。
《方案》指出,按照***、***决策部署,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地区部分城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促进结对城市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根据《方案》,东部地区部分城市与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开展对口合作。东部地区部分城市包括广东的5座城市(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其中既有“一对一”对口合作,如佛山与郴州市(湘赣边革命老区)结对;也有“一对多”情况,深圳与赣州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百色市(左右江革命老区)、汕尾市(海陆丰革命老区)结对。
《方案》要求,结对城市将围绕传承弘扬红色文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等方面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