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局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检查
区农业局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检查
近日,区农业局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办明电[2006]345号)和佛农[2006]156号文件精神,开展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检查,我区5个镇(街道)及22个涉农部门自评得分99.2 分,考核得分99.2分,考核结果为优秀,表明我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到位,成效显著。
去年12月25日,区农业局以区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名义发出通知,组织开展全区减轻农民负担部门责任制考核工作,5个镇(街道)及22个涉农部门分别总结了本单位200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和进行了自评打分,12月27—29日,我局联合区纪委、区监察局、区物价局组成考评组,对全区5个镇(街道)进行了检查考核。据检查所得,2006年,我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5个镇(街道)及22个涉农部门均建立健全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狠抓减负政策的落实,落实好负担卡、专项审计、涉农收费公示以及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农民建房等各项涉农收费,在加强监督检查、整治突出问题、推进农村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农民减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年来,区镇两级政府和有关涉农单位没有收到有关加重农民负担的投诉,没有农民负担的信访、上访案件发生。同时,为增加农民收入,真正减轻农民负担,区、镇两级政府投入农村鱼塘改造资金2984800元,农村排灌渠硬底化建设资金3565840元,发放农户畜牧三鸟养殖疫苗、消毒药物共2831000元,发放粮食综合补贴资金560592元、粮食直补资金7754元,使全区农民生产环境得到改善,收入增加,真正达到了减负的目标。
今后,我区农民减负工作,将继续认真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法规,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坚持常抓不懈,进一步完善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相关配套措施,巩固农村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