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联宏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型材7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联宏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型材7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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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联宏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型材700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联宏铝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范湖小区西区 A-5-2 号 F2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范湖小区西区 A-5-2 号 F2(北纬23°14" 24",东经 113°06"35.3")建设,厂区占地面积11811m2,建筑面积为12240m2,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年产铝型材7000吨。项目员工人数共50人,在厂区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1个班次,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年产生生活污水2430吨,污水管网完善前,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西边涌;污水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范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年产生模具清洗废水1800吨,污水管网完善前,清洗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西边涌;污水管网完善后,清洗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范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棒炉、时效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燃料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项目煲模碱雾经收集后引至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食堂设有1个灶头,使用清洁能源,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三)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区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项目产生的煲模沉渣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的临时贮存和管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一般工业固废交回收公司处理,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 (五)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 |
2018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