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2017SSWG0049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区C区14号交易结果公告
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以下称“挂牌人”)受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以下称“出让人”)的委托,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10月19日通过佛山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组织了TD2017(SS)WG004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竞得了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交易编号:TD2017(SS)WG0049;
地块位置: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区C区14号;
出让面积:65828.33平方米(折合98.74亩);
土地实际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
成交价:人民币捌亿伍仟捌佰万元整(大写)(¥858,000,000.00),配建人才住房面积900平方米;
成交日期:2017年10月19日。
二、拟成立项目公司的股东组成及出资比例详见竞得人提交的《声明》。
三、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应当于2017年12月24日之前,按照竞投前书面申请的约定成立项目开发公司,于2018年1月8日之前持本《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以新项目公司的名义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楼与挂牌人签订《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补充版》,并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补充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挂牌人公布的TD2017(SS)WG0049地块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其***、补充公告等相关文件是本确认书的组成部分,与本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当上述文件内容与本确认书不一致时,以本确认书内容为准。
五、本确认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竞买标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六、本确认书一式叁份,本确认书之竞得人执壹份、出让人执壹份,挂牌人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确认。
挂牌人: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
法定代表人:
竞得人: 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17年10月25日
签订地点:中国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