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的公告
列兆民:
2015年7月15日,我局接到你的委托代理人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龙国华提交的投诉材料,称广东名钻实业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抽逃注册资金等违法行为。为查明有关情况,我局于2015年7月23日对广东名钻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立案调查,现该案已办结。因你未留下详细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我局无法将相关处理情况告知邮寄给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市监处告字〔2019〕9-37号。
特此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告知书》(三)市监处告字〔2019〕9-37号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