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建设十条意见正式出台
划定权责边界 激发干事热情
三水正式印发廉洁建设“十条”意见
佛山日报讯 记者张秀蓝通讯员三纪宣报道:1月9日,《三水廉洁建设“十条”意见》正式出台,为党员领导干部提供切实有效、简单易行的行为指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抓好制度规定的执行很关键。但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存在对现有制度规定掌握不到位的情况。为此,三水区纪委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在区委主要领导的支持下,组成调研起草组,结合三水区工作实际,认真钻研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政策文件,广泛邀请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领导参加讨论,形成《三水廉洁建设“十条”意见》(下称“廉洁十条”)。
“廉洁十条”涉及严肃政治纪律、切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好监督责任、加大作风整治、加强农村“三资”监管、严格财经纪律、规范中介机构管理、党委巡察制度、规范决策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等内容,囊括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方面,为三水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具体指引,突出强调党员干部必须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区委书记黄福洪指出,“廉洁十条”为三水未来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引。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在推进各项阶段性工作时要结合“廉洁十条”,时刻提醒自己严格自律,同时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廉洁十条”不仅为三水全面从严治党细致地划定了纪律和规矩的边界,也强调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其第十条内容提出,要落实“三个区分”原则和容错纠错机制,客观看待和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营造干事创业“安全区”。因此,“廉洁十条”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从源头转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明确权责边界,也为党员干部在制度机制的框架下干净干事创业,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鼓励干部敢于担当,敢于创新。
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区纪委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制度规定,特别是结合学习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针对性出台工作细则,纲举目张、层层推进,使“廉洁十条”真正成为三水区各级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GPS”,在区内营造出既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也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三水打造“广佛创智之城,岭南水韵胜地”决策部署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