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大海食品厂)
2018年5月24日,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对位于佛山市三水大道北618号自编A座的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大海食品厂生产的大满香牌食用调和油(规格:700毫升/瓶,生产日期:2018年5月20日)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标签项目不符合GB28050-2011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18年7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D18-DZ0135),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当事人生产标签存在瑕疵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在2018年8月10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佛山市三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