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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锦翔路北段建设工程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05日发表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口锦翔路北段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三发规西[2014]13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西南工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河口锦翔路北段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三水区河口锦翔路北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挖沟槽土方、填方、土方外购、DN800混凝土雨水管道铺设、DN700混凝土雨水管道铺设、DN600混凝土污水管道铺设、DN400混凝土污水管道铺设、砌筑雨水口、砌筑检查井、铺设24cm厚水泥路面,铺设20cm5.5%水泥碎石稳定层,安砌路缘石等。

2.3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招标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或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控制价限值: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72265.03元,最高投标报价为人民币1772265.03元(投标报价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45886.23元),超过投标最高报价值的作废标处理。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中标总价大包干的形式进行总承包(即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保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定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50%,则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本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95%;

4)余下工程款(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价的5%)在一年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不进行资格审查,经报名合格的申请人全部成为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万元及以上。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指 2012 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于2013 11日以后颁发的为有效。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13 9月至 2014 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32620144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3楼,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5.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的复印件;

5.1.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提供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B证、身份证复印件;

5.1.5、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身份证复印件;

5.1.6广东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不能在提供的网页上查询到的,则视为未备案企业及未备案人员

5.1.7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5.2 投标人报名后请于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报名回执和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到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地点:广州市永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沙头大道12座,即三水设计院二楼)。

5.3 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予受理。(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4 踏勘现场:本工程按现场交付,投标人应自行结合招标文件、方可等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考察期间所发生一切费用或意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合计 4 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另外安排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3)。

7.3拟定开标时间为另外安排,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固定投标员须参加会议并签名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固定投标员未能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公告的内容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固定投标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西南工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永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沙头大道12                       

 编:528100          

    编:528100            

联系人:梁先生         

人:李***           

 话:0757-87808897    

    话:0757-87773033     

 真:0757-87808897    

    真:0757-8777303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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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5:43:43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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