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高明区明城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30日在明城镇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明城镇财政局局长 孙奕菲
各位代表:
我受明城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我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镇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发展、重开源、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服务我镇建设的发展目标,克服各种困难,努力开拓创新,做到开源节流,落实科学理财,优化支出结构,为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稳健的财力保障。
一、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
2017年,明城镇财政收入40034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25.5万元,完成预算14000万元的105.9%,比上年实绩增长1.2%;基金预算收入14375.3万元,完成预算22250万元的***.6%,比上年实绩增长40.4%。(详见附件1)
2017年,明城镇财政支出399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比上年实绩增长7.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25.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0551.7万元。(详见附件2)
二、2017年预算执行主要工作
(一)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为契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和加强财政监督。我镇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镇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全镇24个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金额3527.47万元,授权支付金额1856.33万元,合计共5383.80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收支行为和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
(二)财政支出继续保持向民生事业倾斜,着力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指数。2017年,我镇进一步推动民生型财政建设,全面压缩各类行政支出,不断加大对加大了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环境保护、农林水事务等民生事业的投入,全年共投入2.25亿元,占财政支出的56.3%。
(三)科学配置财政资金,全力培育税源,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按照保运作、保民生、保稳定、保重点原则安排财政资金,重点保障招商引资、城市提升等领域的资金需求。统筹资金收储闲置土地、低效产业用地,为华兴玻璃、中旗新材料、德建五金、德方纳米等企业增资扩产提供土地保障。2017年,我镇企业仍保持较好发展势头,纳税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有52家,较2016年增加4家,其中上述4家龙头企业2017年纳税额合计1.95亿元,占全镇企业纳税总额的44.6%。
(四)强化财政管理各项制度,严把资金支出关。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财政资金安排及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督管理,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控制相结合,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钱,坚决执行资金支出审批各项规章制度,严把资金支出关,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科学。2017年建立财政管理制度和审批支出的流程指引,草拟了《佛山市高明镇明城镇镇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各项经费支出手续通知》等支出审批制度以及流程图。
(五)按时支出人员经费等各类刚性支出,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在我区镇街一级财力普遍不足,各类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我局提前谋划、多渠道筹措资金,今年以来每月保障按时支出人员经费等各类刚性支出,全年共安排人员经费等各类刚性支出12204.8万元。此外,针对往年拖欠的各类人员经费进行逐一补发,全年共补发人员经费等各类刚性支出4807.6万元。解决了广大干部职工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我镇各项事业和工作上来,极大地提升了我镇干部队伍的凝聚力。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我镇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行稳健的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项目,保障民生事业,压缩三公经费,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收入预算
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6613.4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2.1%;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36806.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56%;加上上级补助4000万元、其他调拨收入500万、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530万元;全年财政预算收入共5***49.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61.2%。(详见附件3)
二、支出预算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镇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62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42.7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6020.7万元。(详见附件4)
三、2018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强化收支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积极培植税源财源,深入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2018年预计实现工商税收6.21亿元,同比增长1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亿元,同比增长12%;二是强化公有资产管理,着力提升公资运营能力,实现公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积极筹集资金大力配合低效产业用地整治提升,强化闲置土地、低效产业用地的收储工作,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强化土地收入对重大基础设施的支撑作用。四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统筹财力向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倾斜,进一步落实好教育、卫生、社保、科技、文化、支农等相关领域的资金需求,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打造高效监管平台,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一是出台支出审批制度以及流程图;二是大力推进预算支出联网在线监督系统的使用,加强对各单位预算支出的监管。三是继续加强财务资金管理的宣传培训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深入人心,严格规范对财政资金的管理。
(三)通过不定期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管,并充分听取人大监督意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高效安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强化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业务管理,科学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财政管理问题,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四)巩固审计整改成效,加强预算管理。一是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编制预算管理的要求,就各部门预算的编制过程、决策过程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对各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时效性、安全性进行考核。三是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原则上公务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支出才能报销。
各位代表,2018年,让我们继续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不断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和预算任务。
附件:1.高明区明城镇2017年公共财政收入执行情况表
2.高明区明城镇2017年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情况表
3.高明区明城镇2018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
4.高明区明城镇2018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
5.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2018年度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