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公告杨和镇和顺路115号地块
高明区沧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杨和镇和顺路115号地块的确权手续,申请确权的地块面积404.1平方米,土地座落及其四至详见数字化测绘图。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拟确定该地块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自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9月19日。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内向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联系人:段先生,联系电话:0757-88880010),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对该宗地进行确权登记。
特此公告。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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