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六路(华希盛门前段)工程(第二次)的变更通知
致:投标人
现对2013年3月15日公告的编号为0724-1300K08N0182的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六路(华希盛门前段)工程(第二次)的变更通知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公告第四点:
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商管理局监制的标准格式);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佛山市有效的诚信手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和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现变更为:
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商管理局监制的标准格式);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佛山市有效的诚信手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广东省外企业驻现场建造师必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一级资格)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和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