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雅州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雅州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电子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雅州家具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雅州家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第三工业区 |
环评机构 |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产板式家具30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帘柜含漆渣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开料、排钻、锣机、修边、清板等工序产生粉尘,通过有效设施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有效设施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废气通过有效设施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有效设施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3)经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 (4)木制家具在开料、排钻、锣机、打磨、修边、清板等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和粉尘,定期清理后可外卖;盛放油漆和稀释剂的空罐、沉淀池产生的漆渣和水帘柜定期更换的废水为危险废物,需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餐余垃圾统一收集后按要求处理。 |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