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竹寨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招标公告HCN2015—062
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竹寨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5—062)
高明区荷城街石洲村民委员会竹寨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项目定于2015年11月15日上午9: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竹寨村祠堂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村集体鱼塘,共4张,约58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石洲村民委员会竹寨经济合作社内;
3. 合同年限:5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4. 交易底价: 400元/亩/年;
5.递增情况:无;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每年1月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
7. 投标保证金:1000元/张。
8. 履约保证金:1000元/张。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土地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对该片鱼塘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约),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鱼塘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正;
2.地点:石洲村民委员会竹寨村祠堂;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每张鱼塘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壹仟元正,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经公示没有异议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5年11月15日上午9: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竹寨村祠堂正式开始。开标地点:竹寨村祠堂,投标人请于2015年11月15日上午9:0 0前到达竹寨村祠堂现场集中,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荷城街石洲村民委员会竹寨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39****3500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