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敏捷三和府16栋9栋建筑单体方案修改及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9〕111号
关于敏捷三和府1-6栋、9栋建筑单体方案修改及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敏捷三和府1-6栋、9栋建筑单体方案修改(详见附图)及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敏捷三和府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三和路以南、好年路以西
四、申报类型:建筑方案修改及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1.1栋、2栋、3栋、4栋、5栋、6栋、9栋的部分阳台栏杆样式调整,原设计的所有玻璃锌钢栏杆调整为普通钢锌栏杆,平面无调整,各方向立面相应调整。
2.本项目于2018年11月1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440***********5号,现建设单位申请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为两个证,分别为敏捷三和府1-3栋、7-12栋及地下车库和敏捷三和府4-6栋。
此次修改,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不变。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图纸仍符合地块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7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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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捷三和府-单体报建修改(修改后图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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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捷三和府-单体报建修改(修改前图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