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丽江路(三富线至海华路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GMJ2015016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丽江路(三富线至海华路段)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明发改资[2014]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恒达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境内。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2.088公里,标准宽度80米,主路按设计速度80km/h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辅路按设计速度40km/h的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全线设过路箱涵1道、小桥1座,平面交叉7处(含预留地铁轨道连接线平交一处),市政管线约2.088公里。本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345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5823万元,勘察设计费约为778万元。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起讫桩号 | 招标内容 |
K0+000~K2+088 | 招标范围为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1)工程测量(包括:地形测量、每20米桩进行纵横断面测量等);(2)勘察钻探、路线纵向按50m一处、横向2个钻孔计,平均孔深20米;桥梁按每桩一孔计,平均孔深50米;(3)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4)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5)按施工三级清单及计量支付规则)。 设计内容包括路线、路面、路基、桥涵、防护、排水、交通工程(标志标线、护栏等附属设施)、人行道、绿化、照明、消防及其他管线等设计,以及施工后续服务等工作。 |
2.3 勘察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3.1 工程测量及地质勘察:15日历天。
2.3.2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15日历天。
2.3.3 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1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
①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只限于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与具有上述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且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由其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工作。但同时具备了上述3.1款的第(1)和第(2)项资质要求的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3.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要求:
(1)2012年1月1日至今(以通过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日期为准)完成至少1项单项合同总投资2亿元(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长度1.6km(或以上)的一级(或以上)公路或城市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业绩包括:公路或城市道路新、改(扩)建、大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路桥相关专业指公路、路桥、市政道路、桥梁、道桥专业,职称专业均以“技术职称证书”所示专业为准,若“技术职称证书”未反映专业,则以“毕业证”所示专业为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至少近半年(2014年7月~2014年12月)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机构单位(或收费单位)业务章或确认章);自2012年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项一级(或以上)公路或城市道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业绩包括:公路或城市道路新、改(扩)建、大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主证明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
3.4 投标人企业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2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本项目所在地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4.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4.4最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纪行为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4.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3.4.6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在佛山市交通行业考评最新年度评价等级为C级或以上。(注:未参与佛山市交通行业考评单位视为C级。)
3.4.7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此外,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均不需要提供有关信息的原件,全部以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为准(注:投标企业应完善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以免影响招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人凭有效的CA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通过交易系统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技术咨询电话:0757-83280199)。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4.2报名时间: 2015 年 1月 20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5 年 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6.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6.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8. 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 其他
9.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恒达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佛山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
联系人: 吴工 | 联系人:叶*** |
联系电话:0757-88211513 | 联系电话:0757-83921403 |
传真号码:0757-88212699 | 传真号码:0757-83939018 |
电子邮件:mysight00@vip.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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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路设计招标文件.pdf
丽江路设计(资管办审后改)1.16--盖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