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浦花城二期12住宅715住宅1618商业19垃圾站222及223地下室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269号
关于欧浦花城二期1#-2#住宅、7#-15#住宅、16#-18#商业、19#垃圾站、22#-2及22#-3地下室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区欧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对欧浦花城二期1#-2#住宅、7#-15#住宅、16#-18#商业、19#垃圾站、22#-2及22#-3地下室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欧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欧浦花城二期1#-2#住宅、7#-15#住宅、16#-18#商业、19#垃圾站、22#-2及22#-3地下室
三、项目位置:佛山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133号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欧浦花城二期项目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17个:1#-2#住宅、7#—15#住宅、16#-18#商业、19#垃圾站、22#-2及22#-3地下室(详见附图);
1#楼,22层,建筑面积9633.76平方米,计容面积9335.47平方米,基底面积716.89平方米;
2#楼,22层,建筑面积9632.72平方米,计容面积9335.35平方米,基底面积704.82平方米;
7#楼,26层,建筑面积10921.77平方米,计容面积10732.86平方米,基底面积427.04平方米;
8#楼,27层,建筑面积11210.08平方米,计容面积10700.38平方米,基底面积420.8平方米;
9#楼,27层,建筑面积11210.03平方米,计容面积10801.8平方米,基底面积420.8平方米;
10#楼,24层,建筑面积9665.87平方米,计容面积9515.55平方米,基底面积628.66平方米;
11#楼,24层,建筑面积9811.32平方米,计容面积9661.03平方米,基底面积772.89平方米;
12#楼,27层,建筑面积11194.28平方米,计容面积10700.21平方米,基底面积397.61平方米;
13#楼,27层,建筑面积11611.49平方米,计容面积11088.2平方米,基底面积412.98平方米;
14#楼,28层,建筑面积11871.45平方米,计容面积11355.7平方米,基底面积428.3平方米;
15#楼,28层,建筑面积11870.85平方米,计容面积11356.72平方米,基底面积428.31平方米;
16#楼(商业),1层,建筑面积811.3平方米,计容面积811.3平方米,基底面积811.3平方米;
17#(商业),1层,建筑面积725.74平方米,计容面积725.74平方米,基底面积725.74平方米;
18#(商业),1层,建筑面积505.44平方米,计容面积505.44平方米,基底面积505.44平方米;
19#(垃圾站),1层,建筑面积96平方米,计容面积96平方米,基底面积96平方米;
22#-2(地下室),-2层,建筑面积35027.45平方米,计容面积11.82平方米,基底面积0平方米;
22#-3(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1824.33平方米,计容面积0平方米,基底面积0平方米;
项目本次合计报建总建筑面积157623.89平方米,容积率面积116733.57平方米,基底面积7897.6平方米。
六、公示时间:2017年 08 月03日—2017年08月14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http://gt.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 08月 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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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总图深化20170628_t3_t3_t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