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中药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7个工作日(2017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6楼。
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261515
传 真:0757-882615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中药仓库建设项目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95号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6700万元,基底面积3529.86m2,建筑面积29070.53 m2,德众公司员工人数保持不变,仍为250人,其中12人为本项目管理人员,从现有员工中调拨,年工作25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仓库大楼用于存储德众公司所用中药材,位于现有生产大楼东南方16米处,主体工程为一栋8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楼高32.75m,楼层间距为0.5m,每层面积均为3500m3。配套辅助工程为连廊,主要用于与德众公司现有生产车间连接,连接层号为3层、5层、7层共3段,其长度均为16.5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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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德众公司原有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排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因更合镇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厂区废水处理站尾水经处理后须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两者中严者的要求后排入高明河。项目管理人员于厂区现有员工调拨,不新增污水量,由德众公司一期工程验收监测报告可知,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有富余且运行效果良好,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来源为货物运输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为60~70dB(A)。 3、废气 项目主要为仓储用途,不进行生产,所仓储药材均使用尼龙包装袋包裹,其散发的药材异味较少,预计项目边界臭气浓度将低于20(无量纲)。 4、固废 项目为仓储工程,主要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但项目不需新增工作人员,仓库工作人员由德众公司内部调拨,仓库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已包括在德众公司之中,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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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