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
为提升我区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与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佛山市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方案》(佛安监〔2016〕65号),南海区安全监管局制定《佛山市南海区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寸凌云、李景威,联系电话及传真:86235635。
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5日
佛山市南海区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市安全监管局工作部署,为有效控制我区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两类企业(以下简称两类企业)职业病危害和安全生产隐患,抑制“两类企业”尘肺等职业病高发态势,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区安全监管局决定深入开展“两类企业”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这一主要任务,以监督执法与典型示范为抓手,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防尘设施和强化职业卫生管理,促进“两类行业”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降低“两类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
二、治理范围
陶瓷生产企业:包括建筑陶瓷生产、卫生洁具生产、日用及其他陶瓷生产;
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包括耐火材料原料生产、耐火砖制造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从2016年3月开始到2017年12月底,在全区深入开展“两类企业”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达到以下目标和整治任务:
(一)全面掌握“两类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数量、类型、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及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等情况。
(二)“两类企业”职业卫生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合格、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善、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符合规范。
(三)“两类企业”必须完成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按规定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四)“两类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规范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组织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培训;依法处置职业禁忌证、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规范职业安全健康警示标志、标识设置及合同告知。
(五)粉尘危害重点岗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企业负责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培训率100%;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率100%;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100%;按“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接触粉尘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率100%;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率100%;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率100%。
(六)通过专项整治,“两类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评定达到B级以上,创建一批A级企业。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2016年3月~2016年6月):摸底调查、宣传培训、发动阶段。
1.各镇(街)安全监管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市安全监管局的专项治理方案(见***6)和本专项整治方案精神制定本镇街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进度。
2.各镇(街)安全监管局结合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及智能安监管理平台,经现场核实,将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1)、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调查明细表(***2)及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调查汇总表(***3)于2016年4月29日前上报区安全监管局。
3.市安全监管局将组织“两类企业”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培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知识,解读专项整治方案、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明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法、目标和要求。各镇(街)安全监管局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培训。
4.各镇(街)安全监管局要结合2016-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职业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向企业和劳动者宣传粉尘、噪声、有毒有害物质等防治知识。
(二)第二阶段(2016年6月~2017年9月):整改与执法阶段。
1.参照佛山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评分表,对企业进行初步评分定级,针对企业存在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督促企业开展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发挥样板企业的示范作用。各镇(街)通过横向对比,挑选两类行业的示范企业1-2家于2016年6月24日之前上报区安全监管局,以点带面,推动全行业提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
3.针对粉尘超标的重点岗位,依据《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13691)》和《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规程(GB12434)》,督促企业完善工程防尘措施。
4.各镇(街)安全监管局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达标企业进行验收;对未达标企业,要结合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监督企业限期整改;企业完成整改后再进行复检,合格者予以验收。
5.各镇(街)安全监管局督促企业全面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切实保障劳动的合法权益。
6.加强执法。各镇(街)要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职业卫生监察联合行动”及执法工作计划,对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或整治不达标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对治理后职业病危害因素仍严重超标或存在可能发生群体性职业病事件风险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第三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12月):验收与总结阶段。
各镇(街)安全监管局根据《佛山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评分表》组织对“两类企业”粉尘、噪声、有毒有害物质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将《陶瓷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情况监督检查表》(***4)、《陶瓷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情况年度汇总表》(***5)以及工作总结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区安全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并抽查一定数量的企业。对在整改中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或已对劳动者造成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对企业存在重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安全卫生标准要求的企业提请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
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整治工作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统筹各方资源,确保如期完成整治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区安全监管局、镇(街)人民政府报告整治进展情况。
(二)明确职责,强化考核
各镇(街)应把“两类企业”专项整治纳入2016年与2017年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分解任务,纳入对村(居)的考核内容。对专项整治对象应纳入2017年重点执法范围,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区安全监管局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督查和对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并将根据整治进度的不同阶段开展督查、检查,将进度、效果及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办,整治的主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重点岗位,强化防尘设施、检测监测、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关键环节,督促企业落实治理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分利用社会中介力量,全面摸清辖区“两类企业”安全隐患与职业病危害风险,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患措施,确保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
1.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调查明细表
3.陶瓷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4.陶瓷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情况监督检查表
5.陶瓷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情况年度汇总表
6.佛山市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佛安监〔2016〕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