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本次的项目申报包括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个专题。具体的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详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指南》(***1)。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专题的申报工作将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另文通知。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1要求,于7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传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申报单位帐号请自行在网上注册申请。
(二)区经促局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上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项目申报单位。
(三)项目通过区经促局网上审核后,项目申报单位应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报送镇街经促局。要求在相关表格及文件、封面、封底加盖企业公章,在侧面盖骑缝章。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四)各镇街经促局进行初审,出具推荐函。各镇街经促局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对审查过程和推荐结果负责。
(五)各镇街经促局需在8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各专题资金申报入库项目汇总表(见***2)及推荐函报送区经促局。
(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工作流程开展项目评审、公示、集体研究和上报市政府审定。
(七)项目评审实施工作流程详见***3。
三、资金安排
项目通过评审入库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要求将项目计划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省因素法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该批入库项目的奖补资金将根据省财政2020年下达我市的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总量情况进行分配。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确因特殊情况已申报其他专项资金的(含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情况及原因。
(二)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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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19年7月22日
(联系人:吴展豪,联系电话:8629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