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三经济社村道工程招标答疑补充(1)
红旗三经济社村道工程
招标答疑补充(1)
致各投标人:
一、招标人就《红旗三经济社村道工程》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作出如下答复:
问:请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清单项目照明部分第6项是属于安全文明施工费还是其他项目措施费?
答:照明部分的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第6项不存在费用,投标人可不进行报价,投标人可删除或不删除该格式,不作为废标条件。
问:照明部分的措施项目没有详细的项目特征也没有单价招标控制价,是否可以不填写价格?
答:照明部分的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第6项不存在费用,投标人可不进行报价,投标人可删除或不删除该格式,不作为废标条件。
二、招标人就《红旗三经济社村道工程》的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现修改为:“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投标人请在其他招标文件中有该描述的地方相应的调整。
本招标答疑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与招标文件中描述不一致的,均以本招标答疑补充中的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本招标答疑补充的内容,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望山墓园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