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佛发改收函〔2018〕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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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