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地海纳君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联合验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7-02-22至2017-02-2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邮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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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领地海纳君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联合验收) |
建设地点 | 大沥镇沥西广云禅碳十字路地段 |
建设单位 | 广东领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领地海纳君庭)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州中正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领地海纳君庭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西广云禅碳十字路地段,项目总投资38340.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占地面积20536.4㎡,总建筑面积76583.29㎡。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7层商住楼2栋,17层住宅楼4栋,1层商业楼1栋,2层商业楼1栋,商业设有餐饮,目前尚未进驻,配套备用柴油发电机、配电房、水泵房、物业管理用房、垃圾收集点、公厕、社区用房。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水分流系统,小区内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道;污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大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居民厨房油烟经处理后,经内置烟管引至各自楼顶天面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通过水喷淋除尘降温处理后于1 座天面排放;地下停车场设置机械通风系统,产生的机动车尾气经排风竖井引至地面排放;项目具体餐饮单位现未进驻,进驻时必须另行申报审批,同时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工程单位落实餐饮厨房油烟废气的治理设施,油烟废气经集中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内置排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3、发电机、风机、水泵房等设备均设置有专用房间及隔声门;且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本项目餐饮业暂未进驻,待进驻后,产生餐厨垃圾和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共发放问卷式调查表52份(个人表50份,单位2份),回收52份,回收率100%,没有收到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