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土地租赁项目竞投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定于2017年9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瀚天科技城公交站场等一批土地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咨询和竞投。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附表:
序号 | 标的物所在位置 | 占地面积 | 资产 用途 | 交易 保证金 (万元) | 租金底价 (元/月)(不含税) | 备注 |
1 | 瀚天科技城 | 约900平方米 | 公交车充电站 | 50 | 19250.00 | 配备10支充电*** |
中海锦城 | 约1050平方米 | 配备12支充电*** | ||||
三山涌源 | 约800平方米 | 配备10支充电*** |
(一)项目编号: 2017092-0816
(二)资产名称:城街道瀚天科技城公交站场等一批土地;
(三)资产面积:详见附表;
(四)详细标的物所在位置:具体详见电子光盘;
(五)出租的起止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10年;
(六)交易底价:详见附表;
(七)递增情况:租金每满一年在上一期的基础上递增10%;
(八)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缴交后使用的原则,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将2017年的租金交付,以后租金每年缴纳二次。于每年1月30日前交付上半年租金,于每年7月30日前交付下半年租金(遇节假日可顺延);
(九)交易保证金:详见附表;
(十)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人民币500000.00元)
(十一)建设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00元)
(十二)标的物使用范围:公交车充电站,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竞得人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没收租赁履约金保证金,不返还当年已缴付的租金,并追究竞得人其他的违约责任。
(十三)竞价方式:明标;
(十四)增价幅度: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200.00元/月;
(十五)其它情况说明:
1、竞得人负责宗地开发设计、报批、建设、经营以及所需的一切资金(包括因土地以及物业而产生的全部税、费,且各项申请申报手续由竞得人自理),必须按照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图纸进行开发施工,竞得人设计、建设的资料应在施工前送一套给出租方备案。
2、竞得人对宗地的建设、经营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对建设、经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按照建设、经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应当与建设主体工程或经营生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如土地需要进行“五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排水、平整土地)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竞得人须在自合同签订次日起15天内提交项目初步建设方案,45天内提交详细建设方案
(方案须有投入建设的设备清单等内容且有正规建设审批且加盖公章),经出租方确认同意且完成相关报批手续后3天内向出租方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完成审批且向竞得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90天内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每超过规定的期限1天,每站按2000元进行违约处罚,超过规定时间30天,出租方有权没收竞得人提交的全部建设保证金。
5、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可将土地使用权转租给第三方。
6、宗地地上建筑物竣工验收前,竞得人不得将本交易项目租赁合同项下属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在宗地地上建筑物竣工验收后,若竞得人将合同项下的属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的,须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按规定办理有关权利、义务转让手续。
7、因政府规划、“三旧”改造或者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土地及配套附着物时,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从签订拆迁协议时解除。
8、竞得人必须对标的物配备相应电房。
9、竞得人必须对瀚天科技城公交站场的土地配备10支充电***、中海锦城公交站场的土地配备12支充电***,三山涌源公交站场的土地配备10支充电***,上述充电***的配电量均不少于150kw/支。因建设场地面积局限及实际可建位置的限制,充电设施、设备的布局设计应保证合理性与灵活性,如占用停车位的面积尽量小,对现有车位布局及现有车辆移动线路尽量不产生影响。
充电设备要求:
(1)项目采用充电模块集中式管理,终端执行智能分配,必须采用优质品牌直流充电设备(建议采用国内上市公司产品)。充电机具备计量、车号识别、数据统计存储与采集传输等功能,符合有关汽车充电设备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2)要求直流充电机包括充电单元、监控单元、刷卡付费单元、人机交互单元、显示单元、专用充电接口、计量单元、执行操作机构、急停单元、防雷单元和柜体等部分组成。
充电终端上必须具有刷卡充电功能,具有人机交流操作触摸屏界面。可灵活设置相关充电数据和金额。
充电终端上必须具有预约充电功能,可根据充电需求设置启动充电起始时间。
(3)充电接口设计需符合国家标准GB/T20234.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要求。
(4)电动汽车充电模式可选择自动充满、定时间、定电量、定金额等充电方式;同时,具备双***组合模式为纯电动公交车快速充电;也可采用双***同时充电模式,同时对两台纯电动公交车进行补电。
(5)安全防护功能:充电机具备电源输入侧的过压、欠压保护功能。当出现交流输入过压、欠压时,充电机应能自动切断直流输出并发出告警提示;
(6)充电机具备直流输出侧的过压保护功能。当出现直流输出过压时,充电机自动切断直流输出并发出告警信号;
(7)充电机具备直流输出侧的短路保护功能。当出现直流输出短路时,充电机自动进入限流输出状态;
(8)充电机具备防雷击浪涌保护功能;
(9)充电机具备防止电池电流倒灌功能;
(10)充电机具备蓄电池极性检测功能。当充电机与电动汽车蓄电池系统连接时,检测蓄电池极性正确后,才允许充电机的直流输出回路接通蓄电池;
(11)充电机具备蓄电池连接确认功能。当充电机与电动汽车蓄电池系统正确连接后,充电机才允许启动充电过程;当充电机检测到与电动汽车蓄电池系统的连接不正常时,立即自动切断直流输出;
(12)充电机在启动充电时需人工确认启动,具有远程停机功能;
(13)充电机具备急停功能,能通过手动开关或上级监控通信指令紧急停止充电;
(14)充电机在充电过程中,当出现蓄电池的温度、电压超过允许限值时,充电机自动停止充电;
(15)充电机在充电过程中,当出现与电动汽车蓄电池管理系统通信中断时,充电机自动停止充电;
(16)充电机、***头具备过温保护功能。当出现交直流变换功率单元过温时,充电机自动切断直流输出并发出告警信号。
(17)后台监控系统具备客户端本地版本、网页版本以及APP版本。充电站现场使用客户端版本,远端客户可访问网页版本、移动终端使用APP版本(安卓&IOS)。可实现一卡一车计费模式,把用户车相关信息写入卡与数据库。实现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方便出租方运营的统计和经营的调整。
(18)系统具备对充电机和电池组遥测、遥信、报警事件等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的集中存储和查询功能。系统支持远程数据库备份。
(19)可以为充电机操作其异常信息提供图形、文字、语音等报警方式与相应的报警处理功能,报警时将相关情况(通过短信、APP、微信、PC系统等渠道)推送给指定的监管人员。
(20)系统提供报表系统,用户可以方便地定义各类充电机数据报表,并具有定时/召唤打印等功能。
10、在租赁期内,竞得人必须在租赁土地内按以下运营管理要求为公交车提供充电服务:
(1)建立充电运营管理体系,对充电过程进行管理,为用户提供充电服务及增值服务;
(2)充电设施中的计量器具应当依法检定或校准;
(3)负责充电设施的维修和维护,确保充电设施安全运行;
(4)供便捷支付平台、电子账单、漫游结算等服务;
(5)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
(6)每月对各充电站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7)在充电设施的明显位置粘贴直观、简洁的用户操作说明和安全警示等信息;
(8)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服务投诉处理机制;
(9)须提供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的能力。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备有相应的备品备件,提供区域负责人员配备、联系电话。故障维修响应时间要求:设备发生故障时,竞得人的维修人员应在接到出租方故障通知后15分钟内响应,1小时赶到现场,8小时内解决故障。
(10)配合当地政府或镇街等部门的站场管理要求。
11、竞得人在建设公交站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过程中,如对租赁土地周边绿化、公共设施、路面造成损坏的,出租方有权要求竞得人恢复原状,因此支出的费用和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12、在运营期间,若由于政策等客观因素导致充电站需要拆迁的,出租方应尽量提供其他适合的场地作为充电设施安放和后续运营之用,若无法提供,双方合同解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在竞得人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应缴费用后,竞得人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或其指定机构。
14、公交站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后续运营中出现的一切风险与发生任何事故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5、竞得人在运营过程中必须按照所经营行业的相关安全规则制度生产、运营和管理,过程当中若出现不当操作发生事故,竞得人承当相应的经济损失和带来的法律责任。
16、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对32支充电桩的建设运营投入金额必须在1200万(含1200万元)元至1300万元(含1300万元)之间,该金额以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并加盖公章为准,结算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7、竞得人在建设运营期间必须按照《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有违反相关规定运营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注:欲了解标的物的其他情况,可向本司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二、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核准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机构,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或充电站的建设和管理;
(二)竞投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的业绩3份或以上。
(三)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
(四)不接受联合体。
三、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一)如仅有一位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投人未能现场签订《竞投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期内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
(二)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竞投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若全体合资格竞投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后因竞投人不报价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采用摇珠或抽签方式在全体合资格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投人,另行组织交易。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8号桂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同类项目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的业绩3份或以上的合同书和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竞价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竞投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方可获取竞投文件,不接受现金。(存款帐户:①户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工行佛山高新支行;③帐号:2013***********2980;④款项来源:竞投文件费。)
六、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七、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接受网上银行转账,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17年9月13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必须把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于2017年9月13日17时前(北京时间)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作交款及退款凭证,逾期未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出租方开具的交易保证金退款证明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对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八、竞投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7年9月15日10:00至 10:30(北京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恕不接受。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17年9月15日10:30(北京时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8号桂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三)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
(四)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五)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九、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竞投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联系方式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先生、熊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9050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欧阳***
联系电话:0757-81210778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