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深刻吸取726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大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
禅建发〔2015〕470号
区质安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2015年7月26日上午,禅城区季华五路万科广场工地一侧辅道出现塌陷事故(以下简称“7.26”事故),市、区主要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处置工作。目前,市政府已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预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7.26”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大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落实《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8月27日
二、排查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三、排查的重点
重点排查以下5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是否依据勘察设计资料、有重大变更是否重新设计、基坑第三方观测是否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规范的观测方案、发现基坑异常时通报是否及时;
2.土方开挖。重点是开挖和降水方案是否与支护方案要求一致、是否存在超挖现象、是否开展基坑观测;
3.脚手架。重点是脚手架基础的地基垫层、架体与结构物的连接、转角及门洞部位的加强、悬挑部位的处理、水平及外立面防护;
4.模板支撑体系。重点是支撑材料(杆件、扣配件)质量是否合格、间距及部距是否过大、纵横向水平杆和剪刀撑是否规范搭设、底部基础是否可靠、悬挑部位是否专门处理;
5.起重机械安装和吊装及拆卸。重点是基础是否进行处理、群塔作业是否制定避让措施。
四、整治的主要内容
对工程施工项目有无落实以下5项规定作为突出整治的重点:
1.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重点是方案编制人是否为相关专业人员、方案是否依据规范标准编制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重点针对审批人是否为企业技术负责人、论证后的修改有无再次审批、论证专家意见有无针对性和指导性。
3.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重点是交底人是否为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接受交底人是否班组全员并签名留证;
4.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重点是有无按照方案流程施工、措施是否切实落实到位、有无出现方案和实际不符的“两张皮”现象;
5.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重点是参加验收人员组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验收是否量化、验收签名等是否记录在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大排查行动由禅城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成立由刘志诚常务副局长为组长,郑剑兴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人员为组员的大排查行动小组。各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区内所有本企业施工、监理的在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前期开展过的单位要重新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回头看”。
(二)迅速落实,突出重点。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将此次大排查行动的重点和整治内容落到实处,特别是所有在建基坑工程,务必做到逐一排查。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标准》(JGJ59-2011)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填写《各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详见***1);查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区质安站要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将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见***2)于8月30日前报我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三)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各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要落实到人,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隐患登记制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落实带班制度,落实施工企业责任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
(四)重点督办,严格执法。近期区政府将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将进行挂牌督办;对没有开展自查自纠或自查自纠走过场,施工现场问题隐患严重的项目要停工整改;对无负责人带班、管班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一律按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处理。
***:1.各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2.大排查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7月30日
禅建发[2015]470号_关于深刻吸取“7.26”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大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pdf(请点击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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