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科院同济校区地块提升项目房屋搬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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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3日发表
经禅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启动佛科院同济校区地块提升项目,已于2016年8月26日正式发布房屋征收范围公告。至今,所有被征收人已全部签订征收补偿合同。
为尽快进行回迁安置房等建设工作,请被征收人于2016年10月30日前搬出被征收房屋,自被征收房屋交接手续办妥之日起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若因迟延搬迁导致安置房迟缓交付的,迟延搬迁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同时亦不能享受原方案规定的搬迁奖励。
特此公告。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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