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次刑拘黑旅业经营者
昨日(22日),记者从禅城警方获悉,6月21日,禅城警方对付某等3名“黑旅业”的经营者依法刑事拘留,这是佛山首次对“黑旅业”经营者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禅城警方出重拳整治无牌无证“黑旅业”。警方还在公安微博上呼吁网友举报“黑旅店”,配合警方刮起取缔“黑旅店”的龙卷风行动。据悉,此举得到了广大网民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提供了很多“黑旅店”线索。 据了解,首个因经营“黑旅业”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营者付某在张槎弼塘经营“黑旅业”,属长期非法经营,他于2010年3月和10月分别因在该址擅自经营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的旅业被警方各行政拘留5天。21日,警方依据《刑法》规定,对付某在两年内因非法经营旅业受过二次处罚,又继续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进行刑事拘留。禅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孙勇表示,对“黑旅业”经营者追究刑事责任能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 据透露,从5月份禅城警方开展整治行动以来,警方严查严处区内的无牌无证旅业和“日租夜租”旅业式出租屋,发现一家坚决取缔一家,经营者一律拘留,并联合综治部门对“黑旅店”实施断水断电,防止死灰复燃。据统计,警方已取缔无牌无证旅业和“日租夜租”旅业式出租屋逾百家,经营者均被行政拘留。 目前,警方查处力度将依法不断升级,对个人非法经营“黑旅业”所得金额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金额1万元以上以及两年内因非法经营旅业受过二次处罚以上,又继续进行同种非法经营的经营者,一律刑事拘留,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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