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同顺塑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4月2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佛山市禅城区同顺塑料厂建设项目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头工业区西边14号地段之二号 | 佛山市禅城区同顺塑料厂 | CB2017-1-010 | 广州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350平方米,年产塑料配件30万件。主要设备有:注塑机3台、混料机2台、破碎机1台、冷却水塔1台、空压机1台。 | 该项目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工作。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有机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技术处理后高空排放;包装固废回收利用;采取了隔音、防震等减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安纳检字(2017)第030208号)显示:项目有组织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Ⅱ时段;无组织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a区标准限值要求。 |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维稳综治大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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