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明纤维树脂制品有限公司分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南庄分局拟批准《佛山新明纤维树脂制品有限公司分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03月13日至2018年03月1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南庄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人和路3号综治维稳中心4楼环监所,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5336829 传 真:0757-85336829 电子邮箱:huanbao85336829@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佛山新明纤维树脂制品有限公司分车间项目佛山新明纤维树脂制品有限公司佛山禅城经济开发区吉利工业园东源五路北侧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约1612.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18.65平方米,预计年产遮阳板72万件、内饰顶棚24万件和后尾箱16万件,年产值2300万元。废水:水切割过程生产废水经生产线配套的废水处理装置进行沉淀 滤纸过滤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下水道,对受纳水体影响不大;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汇入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废气:涂布工序有机废气经自然扩散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将高噪设备远离厂界,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座进行减振处理。固废:粘胶剂盛装器皿、废粘胶剂、废液压油和废手套抹布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理,生产边角料、废水污泥和废滤纸及包装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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